一、办卡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精神,办卡的条件和对象是: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自考、网教、留学生)
二、相关要求
1.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乘车区间,乘车区间不填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2.学生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学生入校后变更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学生,需持父母变更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学生证,到学生工作部办理修改并盖章方为有效(每证只能修改一次)。
3.优惠卡充值
优惠卡由学校用配套仪器写入乘车次数,使用至学生毕业;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以后学生注册时由学院(系)统一收集后交学生工作部按每学年4次增输。优惠卡每充值一次,可购票4次(一学年)。
三、优惠卡补办
优惠卡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优惠卡应妥善保管,如已消磁,则不能使用,可持学生证和购卡费用人民币7元到学生工作部办理。
四、办理时间
1.每年新生进校时,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补卡、充值和更改乘车区间时间为每学期放假前最后四周到学生发展中心三楼学生事务大厅“学生证办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