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东学字〔2026〕3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比例
1.一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2.5%,标准为每人500元;
2.二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0%,标准为每人300元;
3.三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5%,标准为每人200元。
(注:同一辅导员带多个班级且个别班级名额用不完的情况下,不可将名额划到其他班级;若本班无一等奖,则二等奖可以增加一名,三等奖人数不变。)
二、评奖条件
1.获奖综合分数的评定:
(1)学业成绩占80%;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占15%;
(3)体育课程成绩占5%(第三至第五学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此项成绩不计入综合分数内)。
2.因参加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竞赛或其他集体活动而无法正常参加课程学期考核的,在参加学期缓考或根据竞赛成绩由教务处提供折算认定后,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3.评奖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或有不良文明习惯或不良诚信记录者;
(3)本学期有旷课记录者;
(4)课程无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
(5)因个人原因办理缓考手续者;
(6)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三、评选程序
1.院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辅导员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情况进行相应加分(综合素质测评表参见附件1、附件2)。
学院评定工作小组进行综合素质审核。
2.院级审核推荐名单
辅导员结合学生评奖条件审核班级推荐名单,初评结果在班级内部通报,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审核。
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审核,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3.校级审核推荐名单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复审,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审时间、上报材料
1.4月10日-4月16日: 学院系统提交综合测评加分、审核
学院提交缓考名单(附件3)
2.4月17日-4月22日:辅导员审核推荐名单
3.4月23日-4月29日: 学院提交推荐名单(附件4)
学院提交汇总表(附件5)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6年4月10日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2026年4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