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3-02-27点击量:10

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修订)》,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学期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比例

1.一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2.5%,标准为每人500元;

2.二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0%,标准为每人300元;

3.三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5%,标准为每人200元。

(注:同一辅导员带个班级个别班级名额用不完的情况下,不可将名额划到其他班级;若本班无一等奖,则二等奖可以增加一名,三等奖人数不变。)

二、评奖条件

1.获奖综合分数的评定:

1)考试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平均分占65%;

2)考查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平均分占15%;

3)学期德育素质测评占15%;

4)学期体育课程成绩占5%;(第三至第五学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项成绩不计入综合分数内)

2.评选学期内图书借阅量≥3本者,方有资格参评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综合总分必须为班级第一,且各门考试、考查科目总评成绩75分图书借阅量≥5本

3.评选学期内因个人原因办理缓考手续者、课程无成绩者均不参与奖学金评定;因参加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竞赛或其他集体活动而无法正常参加课程学期考核者参加学期缓考或根据竞赛成绩由教务处提供折算认定后,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4.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和旷课记录,评奖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三、评选程序

1.2月27日-3月8日:辅导员参考学生在图书馆、壹书阁或电子书籍的借阅记录,对奖学金名单进行筛选,未达到阅读标准的不予评定。

辅导员操作流程:登陆数字校园—学生管理—奖学金管理—学生推荐名单选择所评“学期”—添加—生成推荐名单提交审批注意:不符合评定标准的学生填写在“不可参评学生”一栏,重新生成推荐名单并提交

2.3月9日-3月17日: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支部书记登陆数字校园—学生管理—奖学金管理—奖学金评审,审核获奖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学院导出名单流程:登陆数字校园—学生管理—奖学金管理—统计查询查看汇总报表—选择“报表类别”和“学期”—生成报表—导出

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校级审批。

四、评选时间

1.学院公示时间:3月17日前

2.全校公示时间: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