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修订)》,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等级和评定比例
1.一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2.5%,标准为每人500元;
2.二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0%,标准为每人300元;
3.三等奖:所在班级实际在册人数的15%,标准为每人200元。
(注:同一辅导员带多个班级且个别班级名额用不完的情况下,不可将名额划到其他班级;若本班无一等奖,则二等奖可以增加一名,三等奖人数不变。)
二、评奖条件
1.获奖综合分数的评定:
(1)考试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平均分占65%;
(2)考查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平均分占15%;
(3)学期德育素质测评占15%;
(4)学期体育课程成绩占5%;(第三至第五学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此项成绩不计入综合分数内);
2.评选学期内图书借阅量≥3本者,方有资格参评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综合总分必须为班级第一,且各门考试、考查科目总评成绩≥75分,图书借阅量≥5本;
3.评选学期内因个人原因办理缓考手续者、课程无成绩者均不参与奖学金评定;因参加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竞赛或其他集体活动而无法正常参加课程学期考核者,在参加学期缓考或根据竞赛成绩由教务处提供折算认定后,可参加奖学金评定;
4.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和旷课记录,评奖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
5.已获得内职班奖学金的不重复参与本奖项评定,重复时二者间采取就高原则。
三、评选程序
1.辅导员参考学生在图书馆或壹书阁的借阅记录,对奖学金名单进行筛选,未达到阅读标准的不予评定;
2.各学院登陆数字校园审核获奖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3.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5个工作日的全校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候选人名单报校级审批。
四、评选时间
1.学院审批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
2.全校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