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资讯来源:学生工作部发布时间:2022-02-24点击量:10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号),现将我校202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224日至310日期间进行。

二、对象与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22届应届毕业生。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名额

市级优秀毕业生:占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校级优秀毕业生:占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

根据各学院班级数等情况,部分学院的分配名额有所微调,名额分配见下表:

学院

毕业生人数

校优秀毕业生

(占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4%

市优秀毕业生

(占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3%

合计

经管学院

539

22

16

38

艺术设计学院

154

6

5

11

机电学院

293

12

9

21

航空学院

441

18

13

31

护理学院

360

14

11

25

传媒学院

330

13

10

23

教育学院

323

13

9

22

合计

2440

98

73

171

四、材料及说明

310日前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将公示确定后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2.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汇总表请注明毕业生的学号、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等市级优秀毕业生另注明所获校级以上荣誉,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上报。电子版文件名:院系名称(如:经管学院)

3.优秀毕业生需提交所获奖项、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填表说明:

1.此次评选的校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生相互不重复;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均一式两份,正反

3.表格内容除“本人签名”、“签名盖章”部分,其他均可使用电脑填写,字体需与表格中字体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表格格式,“主要事迹”一栏用人称填写

4.学院推荐意见100字以内,不可过于简单;

5.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务必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7后上报

6.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7.本次评选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大学生发展中心306  联系电话:64527914

邮箱地址:donghaixgb@163.com


附件:

附件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4.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