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济困助学的主要形式之一,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大力宣传、加强管理、教育督促有需要的学生积极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将2021-2022学年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程序
(一)11月17日-11月26日:续办贷款的学生(上一学年办理过贷款的)带好相关材料到食堂三楼学生发展中心服务台“校园地贷款”窗口办理;新贷款的学生通过学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将贷款材料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核实,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
(二)11月26日-11月30日:学生工作部对材料进行审核,按银行规定将贷款申请文本材料送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审核。
(三)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将贷款学生审核情况反馈学校后,学生工作部将及时组织贷款材料合格的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册全日制学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未成年人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态度端正,能正常完成学业;
(六)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七)在同一学段内,未在生源地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新办(共11项):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登陆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网站填写助学贷款信息,网址: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2.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4.家长(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
5.户口薄首页复印件(有户主姓名和公安局盖章的页面);
6.户口簿学生页面复印件;
7.户口簿学生家长(父、母)页面复印件;
8.学生户口迁移证复印件(针对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未迁户口的学生不需要);
9.学生自写一份贷款申请书,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原件,A4纸张,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10.《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借款学生本人手写签字。表格由辅导员在困难生指标系统中选取相应学生打印http://knsrd.shec.edu.cn/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
11.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无卡学生可自行到中国农业银行上海任一分行办理一张普通借记卡,将该银行卡有卡号的一面复印后签名,随上述材料一起上交。
(二)续办(共6项):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借款学生本人手写签字。表格由辅导员在困难生指标系统中选取相应学生打印http://knsrd.shec.edu.cn/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原申请贷款时的老卡,需在复印件上签名);
4.借款凭证(借款学生本人到食堂三楼学生发展中心服务台“校园地贷款”窗口领取签写);
5.划款委托书(借款学生本人到食堂三楼学生发展中心服务台“校园地贷款”窗口领取签写);
6.国家助学贷款用款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到食堂三楼学生发展中心服务台“校园地贷款”窗口领取签写)
(三)注意事项:
1.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每生每年12000元;
2.所需原件必须用黑色水笔书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3.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故请提交材料时携带证件、证明等原件;
4.申请贷款学生的见证人,由各学院指定负责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或辅导员担当,主要负责学生经济情况和思想动态的掌握,监护人由学生父母担当(孤儿由直系亲属或抚养人担当);
5.学生尚无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可先提交相关证明,待证件办好补齐材料后,再与农行签订贷款合同;
6.请务必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本付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以及毕业后到最终还款前的利息,一半由财政负担,一半由学生本人负担。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合理安排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应及时将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通知金融机构和所在学校;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进入还款期后学生应主动与经办行联系,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违约追究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追究措施包括:(1)对资助对象不能正确使用贷款,或不能认真学习、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处分或开除的,经办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取贷款本息;(2)公安部门配合经办银行核查违约借款人的身份,经办银行可向违约人按规定计收罚息;(3)对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人,将在高校和有关省市媒体、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违约行为;(4)国家已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业务。